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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多年公司未缴纳社保 成都大邑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样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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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多年公司未缴纳社保 成都大邑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样判

入职多年公司未缴纳社保 成都大邑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样判

近日(jìnrì),普某拿着(zhe)一面写着“正义之光照心田 司法温情暖人心”的锦旗走进成都大邑法院,向法官表示感激。原来,普某是该院近日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(jiūfēnànjiàn)的当事人,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用人单位要求普某返还“社保(shèbǎo)补贴”的诉讼请求,以公正司法守护(shǒuhù)劳动者合法权益。 2022年,普某入职某公司后,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。2024年,普某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反映问题(wèntí),经行政部门责令(zélìng)整改,该(gāi)公司补缴了相关社保费用。但此后(cǐhòu)用人单位却以“已发放社保补贴”为由,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普某返还该款项。 案件审理过程中,承办(chéngbàn)法官经(jīng)深入调查发现(fāxiàn),公司提交的工资表显示加班费金额固定且长期趋同,有违常理;同时,公司关于“社保(shèbǎo)补贴”发放的陈述存在多处矛盾,证据链条亦不完整,无法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。大邑县法院最终依法驳回公司的诉求。 案件宣判后,普某感慨道(dào):“收到法院传票时,我焦虑得夜不能寐。是法官的(de)公正裁判让(ràng)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力量!”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,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更对规范企业用工行为、引导用人单位(yòngréndānwèi)依法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具有示范意义。 据办案法官介绍,大邑法院还将(jiāng)持续高度关注劳动(láodòng)争议、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审理,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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